6月27日由泰安市规划局组织编制的《泰安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经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标志着泰安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进入快车道。
7月27日,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泰安市规划局党组副书记、调研员刘忠义通报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有关情况,市规划局副局长韩明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
根据市规委会审议通过的《泰安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远景展望至2030年。规划范围主要包括《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以及徂徕山汶河风景名胜区的建设用地范围。规划结合泰安市城市发展战略,构建科学、先进、适宜、安全的地下综合管廊体系,实现地下空间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创造合谐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泰安市综合管廊的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按照市政府批复,规划部门负责做好规划的公布,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和指导;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并制定管廊运营管理办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综合管廊建设按照规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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