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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修订解读

2015年5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第825号),批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38-2015,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原《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2同时废止。作为综合管廊监控领域的综合服务商与行业领导者,笔者对规范修订的情况谈几点看法。  

1. 规范修订的背景  

城市地下管线是指城市范围内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近年来,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地下管线建设规模不足、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凸现,一些城市相继发生大雨内涝、管线泄漏爆炸、路面塌陷等事件,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秩序。全国仅媒体报道的地下管线事故平均每天高达5.6起,每年由于路面开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000亿元。  

传统的城市地下管线各自为政地敷设在道路的浅层空间内,因管线增容扩容不但造成了“拉链路”现象,而且导致了管线事故频发,极大地影响了城市的安全运行。目前,我国城镇化进程十分迅速,为提升管线建设水平,保障市政管线的安全运行,有必要采用新的管线敷设方式——综合管廊。  

综合管廊工程是指在城市道路下面建造一个市政共用隧道,将电力、通信、供水、燃气等多种市政管线集中在一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以做到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和资源的共享。  

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城市地下管线问题,为切实加强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明确指出:“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全面启动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4月10日在广东省珠海市举办全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培训班,陈政高部长指出“要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事实证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国际上是一条成功的道路。综合管廊建设的意义在于充分地利用地下空间,节省投资,对拉动经济发展、改变城市面貌、保障城市安全都具有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建设综合管廊一定要达到当代国际标准,但必须因地制宜。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是综合管廊建设的重要依据。”  

工程示范,标准先行,为此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城市建设司快速启动规范的修订工作。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2. 规范的主要修订内容  

新规范除了强调了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的重要性和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应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外,还强调了为保障综合管廊工程正常运营而建设的附属工程的重要性。综合管廊应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并应满足管线的使用和运营维护要求。应同步建设消防、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通风、排水、标识等设施。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明确指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应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满足管线单位的使用和运行维护要求,同步配套消防、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通风、排水、标识等设施。”  

仔细对比2012版规范后,笔者发现新规范关于“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有又下几点重大变化。  

1、新规范对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的组成做出了较详细说明。  

新国标7.5.1规定:“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宜分为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系统、预警与报警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管理信息平台等。”


2、要求对各组成系统进行系统集成  

新国标7.5.10规定:“应对监控和报警系统各组成系统进行系统集成,并应具有数据通信,信息采集和综合处理能力。”  

传统系统监控手段单一,各自独立完成其特定单一的监控功能,相互间缺乏必要的联系和有效的协调,信息缺少相互关联,无法实现真正的信息共享,不能充分发挥系统的作用,而且各系统都需要配置监控设备和管理人员,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对各系统进行系统集成,将数据采集、数据存储、对象监视、智能控制、报警提醒等多种功能集成为一体,可以实现统一监控,集中管理、灵活配置,而且只需要配置一台监控工作站,降低成本,提高运维管理水平。  

3、要求系统具有开放性  

新国标7.5.10规定:“应与各专业管线配套监控系统联通”、“应于各专业管线单位相关监控平台联通”。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智能化要求的不断提高,原有封闭式系统的弊病日益凸显,如:各生产厂商生产的设备不能兼容,系统信息集成困难,仪器仪表没有通用性和互换性,系统后期维护成本高等,因此,要求系统具有开放性。系统开放性的前提是符合统一技术标准和通信协议,这样不同厂家的设备可以相互替换,并且相互关联组成控制系统,整个系统又能够与其他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无缝对接,系统开放性是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  

4、要求预留智慧城市接口  

 新国标7.5.10规定:“宜与城市基础设施地理信息系统联通或预留通信接口”、“应具有可靠性、容错性、易维护性和可扩展性”。  

智慧城市就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城市智慧式管理和运行。智慧城市建设以信息技术应用为主线,可以被认为是城市信息化的高级阶段,必然涉及到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而信息技术是以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和大数据等技术为核心和代表。从技术发展的视角,智慧城市建设要求通过移动技术为代表的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点信息技术应用实现全面感知、互动互联、普适计算与融合应用。建设城市综合管廊是智慧市政的一部分,就需要预留有城市接口,以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5、地理信息系统  

新国标7.5.9规定:“应具有综合管廊和内部各专业管线基础数据管理、图档管理、管线拓扑维护、数据离线维护、维修与改造管理,基础数据共享等功能”。  

地理信息系统(GIS)是在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支持下,对空间中的有关地理分布数据进行采集、储存、管理、运算、分析、显示和描述的技术系统,GIS 技术还可以把地图和地理分析功能与一般的数据库操作(例如查询和统计分析等)集成在一起。综合管廊的建设最主要的目的是便于管线的安装、维护等,综合管廊设置地理信息系统,能够对各专业管线的数据、图档等进行智能化管理,更方便的对管线维护管理,如:管线出现故障,就可以利用GIS技术定位地点,在显示界面上自动标示,使维护更方便快捷。  

6、要求在火灾探测系统中采用线型光纤感温探测器  

新国标7.5.7规定:“干线、支线综合管廊含电力电缆的舱室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电力电缆表层设置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并应在舱室顶部设置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或感烟火灾探测器”。  

管廊现场环境复杂,如:湿度大、灰尘多、电磁干扰强等,管廊内环境湿度经常会达到95%以上,墙壁上也会出现凝结的水珠,对安装于现场的设备要求较高。  

GB50116-2013《自动火灾报警设计规范》中描述,在相对湿度经常大于95%、有大量粉尘、水雾滞留、可能产生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不宜选择感烟火灾探测器,结合管廊现场复杂环境,感烟火灾探测器不适合用于综合管廊的火灾探测。  

线型光纤感温探测器探测光纤具有优良的热传导特性、机械性能、防水性能及抗腐蚀特性,本征安全、可靠,能够精确测温,非常适合综合管廊的火灾探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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